我國《監獄行刑法》第1條規定:「監禁的目的,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然而,台灣卻有八成的受刑人出獄後會再回去。

他們都是什麼樣的人?為了什麼原因在這裡? 只有0.46坪可以生活的時候,犯錯的人,還有沒有懺悔的餘地?




數據透露了台灣監獄超額收容的困境,而每張圖表背後,都是一則則真實故事,等待人們關注。

究竟監獄超額收容的原因是什麼?專家學者的說法,何者才能有效解決超收?隨著擴建與增床計畫如火如荼地展開,問題是否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