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前一個篇章的分析,台灣監獄超額收容的改善方案可聚焦在「修正刑事政策思維」、「妥善運用假釋與緩刑」、「改變監禁導向的毒品管制政策」、「空間設備重新規劃」、「加強社會復歸,降低再犯」等5項。前一篇我們談了「應報思維」、「假釋限制」以及「毒品犯罪率高」該如何調整,以下,將根據2013年聯合國毒品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的研究建議,與我國相關專業人士的說法,續談「空間規劃」和「教化與回歸社會」的改善進程。
擴建、增床,現在進行式
針對超額收容困境,法務部現階段在「改善硬體設施」上有較為顯著的資源投入。根據2017法務部年度施政計畫,目前辦理的個案包括台北監獄擴建工程(2017年9月已落成,增加1,344名容額)及宜蘭監獄擴建工程(預計2018年12月落成啟用,可增加1,080名容額),預估2018年底整體超收比例可降至約5.74%。
該計畫經盤點現有土地資源後,也研提雲林第二監獄、八德外役監獄及彰化看守所等機關擴、遷建,預計於2020年完成啟用後,超收比例可降至0%。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表示,台北監獄擴建經費為4億1千多萬,宜蘭監獄目前發包施工加總費用為5億8千多萬,雲林第二監獄為12億7千多萬,八德外役監獄為27億3千多萬。若加總過去與未來計畫,預計擴建總經費為184億元。
除了擴建和新建監獄,目標同為改善收容空間的「一人一床」政策也如火如荼地進行中。法務部的官方網站,斗大的「人人有床鋪,人權邁大步」標語,在首頁製造了視覺震撼。2016和2017年增設9,465床位,使全台灣目前共有2萬4,833個床位,床位配置率達到71%。黃建裕表示,2017年9月底,有18個矯正單位已達到「一人一床」標準。
對於空間改善的相關計畫,各界有不同的觀點。尤美女立委認為,有這樣的進展該給法務部一些肯定,「看一個國家是否文明,就看他們對受刑人態度。生活空間改善,才可能進一步實施教化、改善超收。」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的黃旭田律師也表示法務部願意投入資源做硬體改善,是明顯人性化的進步,儘管有治標不治本的疑慮,至少短時間內先解決人滿為患、擁擠導致生活條件的困境的確是當務之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秘書林瑋婷則認為,在刑事政策得以調整前,有「一人一床」是好的方向,「但如果有選擇的話,不讓那麼多人進來,這筆錢其實就不須要花。」劉北元律師也說「我覺得擴建是最無奈的方式,沒有辦法減少收容人,只好去多蓋監獄,這不應該是解決超收的主要對策。」「我曾在國是會議上講到,4年80億去做一人一床,以現在的收容標準來看,我們增床的速度永遠追不上犯罪人口的成長速度。」
對此管理員林文蔚有同樣的觀點,「擴建基本上就是個緩不濟急的解決方案。以水流來比喻,當前門的門閥沒有關好,後門池塘挖得再大,一樣會淹沒。」「十年擴建計畫在很多年以前就提了,我不相信一個計劃喊那麼久,現在才在動工是多有誠意要改善,是被超收數字逼得沒辦法了才做的。」「但是超收的0.7坪標準其實也是法務部自己訂的,遠低於全球標準,讓整件事顯得很荒謬。」
而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提出實際參訪監獄的觀察,直言「一人一床」計畫是法務部「騙人的花招」。他表示「一人一床」在很多牢房裡是「往空中發展」。「牆壁上釘一個床板在原本床位的上方,現在是大家都有床了,問題是空間卡得很死,床跟床根本黏在一起,要在床上坐直都有問題。」
對此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卻說,「一人一床」是在原下舖位置之下再加一個活動式床板,夜晚拉出來使用,白天收納回去,因此應該不會造成「無法坐直」的問題。然而空間不夠之下,「一人一床」確實不是增設標準的床架和床鋪,是法務部與矯正署為避免受刑人繼續睡地板而暫時應變的方法。新竹監獄管理員陳健誠(化名)表示,還是應該要從源頭去控制收容人數,「一人一床」才有可能是標準的床位,而不是以床板妥協。
我除了開槍,什麼都不會
前一篇報導提及我國受刑人前科比率約8成,在監獄進出的大多是同一批人,因此若能有效降低再犯率,對於解決超收困境能達到立竿見影之效。UNODC(2013)對減低再犯率也曾提出幾項可行方案,綜觀其建議方向,無非希望將焦點放在使受刑人能良好地回歸社會上,透過監獄內部或者出獄後的輔助機制來達成。
方案包含「落實與教育訓練、職業訓練、健康照護、社會福利及社區處遇等單位之跨部門合作,並強化出獄後之追蹤輔導支持系統」、「鼓勵公民團體與社區民眾之參與」、「增加家庭會面機會,與地方社福、教育、衛生單位、NGO 組織及國際矯正機構等建立夥伴關係」、「基於受刑人之個別特性、興趣及需求,安排特定之處遇及社會復歸計畫」等等。
李復甸律師指出,要能有效降低回籠率,在監獄階段和出監獄階段都要有完善的計畫,而目前無論哪一項都還不及格。「監獄應該從內部管理人才的專長開始改變,現在的監所管理員絕大多數都是學獄政管理的,能做到主管、典獄長的也是管理出身,但我們應該多配置教育系、心理系等等的專業人才,並且讓他們有機會升遷到更高的管理位階,裡面對待受刑人的態度才有機會不一樣。」
對此,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表示認同,但他也聲明矯正機構人員進用的管道是暢通的,無論是三等或四等特考,都沒有限制報名科系。「目前管理員除了獄政相關科系,教育、法律、社工系所的也有增加,」「而且大學的犯罪防治系所現在也都涵蓋了更多的社會工作、心理學課程。」不過,新竹監獄管理員陳健誠卻說,雖然有較多不同背景的同仁進來監獄,但升遷速度較快的還是以警察大學為主。
而監獄內部的教誨方面,前述篇章的受訪者皆對此持負面的評價,無論是正統的教誨師得以教化的時間不足,又或者是教誨志工龍蛇雜處令人擔憂。黃建裕聽聞後表示,過去確實曾發生過個案志工不良行為的問題,矯正署內部將加強延聘考核機制,但他也認為外界志工團體對監獄的影響絕對是利大於弊的。
監獄超收導致的教化與管理人員不足,日前已申報中央請調人力,2018年獲得增援300餘人(含20餘位專業教化人員)。「這個數字對於廣大超收的受刑人來說當然還是不夠,但慶幸中央政府願意正視矯正機構的問題。」黃建裕說。
除了內部應該改善教化人力和時程,受刑人出獄後的追蹤措施也應該被考量進整個矯正制度的環節中。「教誨是需要『一條龍』的,現在的情況是你在裡面要打動他們就很難了,但假設真的有受刑人被你的教義或是道理感動了、反省了,而你沒有繼續陪著他、讓他出獄的生活走到正軌,一切都還是徒勞。」劉北元律師感嘆。
「一個人會犯罪,跟他的生命經驗還有所處的社會結構有關。離開社會幾年再回去,沒有工作、家庭離散、被人群用異樣的眼光對待,你覺得他下一步會做什麼?」劉北元回想自己曾服刑的經驗,當時結識的獄友們,有許多人甚至不知道出獄後的第一個晚上該落腳何處。談到最近協助的一位個案,對他說:「北元哥,我除了開槍,什麼都不會。」他沈痛地指出社會復歸如果不改善,超收的問題自然也無從解決。
對此矯正署方面卻持不同看法。黃建裕表示,「一個受刑人假設有10年刑期,被關7年後假釋,會繼續追蹤3年,直到保護管束期滿。」他認為出獄後的復歸雖然不在矯正署現行業務範圍內,「但更生保護會很積極,假釋前會先來監獄宣導有什麼就業協助,勞動部的勞動力發展署也有協助這塊。」然而劉北元律師仍回應,「你去問10個更生人,更生保護協會可以幫他什麼?10個會跟你說不曉得。」
關於社會復歸措施,早在1994年Edgardo Rotman的研究便已提出「社會復歸被承認是一項權利,能夠讓受刑人能有機會回到社會,並成為一個有用的公民。」他並進一步指出,廣義的社會復歸概念,矯正機構應該提供一個充實、有利受刑人重返社區生活的改善環境,或者是透過非機構的方式來達成,以社群力量讓更生人能繼續社會生活。
隔年Franklin Zimring與Gordon Hawkins的研究也提及,社會復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消除或降低犯罪機會,其成效可由再犯率作為衡量基準。李茂生教授認為,日前出獄後的復歸仍是更生保護協會主導,但台灣應該透過公部門來推動更制度化的長期個案追蹤。尤美女立委也建議組織一個結合法務部、衛福部、教育部、勞動部等部會的團隊,共同研議問題,而不是把所有期待和壓力都放在法務部、矯正署。
對此法務部主任檢察官聶眾認為,針對受刑人復歸社會,跨部會協作確實是一個好的思考方向,衛福部若能分攤更多業務,法務部與矯正署就得以稍稍喘口氣。不過他也坦言,「現況下各部會應付自身業務已分身乏術,像衛福部的承辦人常常都加班到凌晨12點。」因此迫於現實考量,整合組織的計畫仍未有譜。
懺悔的餘地,建立在社會的選擇
台灣監獄超額收容的問題固然嚴重,但觀察法務部每年改善的超收數據,以及如火如荼的擴建工程,感覺得到政府其實看得見這個困境。若照著計畫的進程走下去,直至2020年要達成0超收目標,亦不是一件艱難的事。
然而,監獄超收就像是頑疾的表徵,也許能以外用藥迅速將傷口撫平;但內部深層的病灶,卻牽涉生活習慣、飲食起居。倘若無法從源頭調節,舊疾隨時會故態復萌,產生的抗藥性也會越來越強。
從專題報導中各方人士的見解,可以看到「超收率」只是表象,背後更值得關注的是台灣的「監禁率」、「徒刑執行率」以及「再犯率」何以經年居高不下?當這些數字未能獲得緩解,持續新增收容空間不過是徒勞。
「你覺得他們出去會變成更好的人,還是更壞的人?」在初次見面的一場演講會上,宜蘭監獄管理員林文蔚這麼問著。當探問地更銳利一些,「社會要的是他們能回來,還是極端的報復,與長久的阻隔?」唯有正視這樣的選擇題,「懺悔的餘地」才有被討論的可能。
▲【解方】如何真正地改悔向上?